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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镇人员分流应避免政企不分

1998-05-24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5月19日《农民日报》刊载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廖善贵的来信说,目前,不少政府机关特别是乡镇一级已在尝试开展人员分流的工作,把大批富余工作人员组织安排去搞“农业开发公司”、“农业技术服务公司”、“种植、养殖示范基地”等经济实体。但由此而导致的政企不分现象应引起重视。

一是这些乡镇分流出来的工作人员所组建的公司、基地不是依法成立,只不过是几个分流工作人员组合起来,挂了一块企业的牌匾而已;二是分流人员的人事、工资、编制等关系仍挂靠在原乡镇,一方面他们继续享受所在乡镇的有关工资、福利待遇,另一方面又享受所办企业的所获利益,和前些年一度出现的“官商”相类似;三是这些分流人员还继续行使着某种政府行政权力,造成行政职权和企业经营权力相互混淆,极容易产生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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